关于《公开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6 16:45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 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于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23日止(10个工作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门户网站对《新泰市龙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
现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1:新泰市龙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6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