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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3-0002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字〔2022〕57号 泰政办字第【57】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1-10 发文日期 2023-01-10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生效中 有效期
        泰政办字〔2022〕5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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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泰安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动员大会精神,根据《泰安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确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1.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化“科创中国”试点市建设,开展10场以上高端学术交流活动,落地8个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全力打造中国科协“科创中国”创新基地(泰安)。结合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出台《泰安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引导各行业领域提升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主动衔接国家、省实验室体系和重大产业创新平台体系,加大名校名企、大院大所引进合作力度,高水平建设泰安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好用好国家先进印染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性能复合土工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一批省、市级创新平台,争取列入省技术创新项目100项以上。稳步推进省级智慧康养创新创业共同体和3家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泰山创新谷。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泰安创新谷)建设运营,加快市技术交易中心、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中科院泰安中心建设,健全完善“研究院、孵化器、中试基地、技术交易、产业化”一站式孵化链,逐步提升“1+3+4+N”的综合创新体系服务效能,累计孵化注册企业1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4.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对接国家和省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推行科技攻关“揭榜制”,组织实施不少于30项市级以上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加强企业技术攻关,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00项,分别新增省、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5家、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产业攻关力度。实施“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示范工程,以“十强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策划申报5项以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6.开展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持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型50强企业牵头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力争2023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9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增长60家以上,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带动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继续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7.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成立泰安市技术市场协会,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围绕新型工业化强市13条重点产业链(集群),引导具备条件的产业链成立专业委员会,配备专业的技术转移机构,促进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实技术交易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8.加大创新人才引育力度。落实人才政策“加强版”和配套细则,优化政策落实体验。积极融入全省“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加快创建以泰安高新区为核心区、以若干特色鲜明的人才特区为承载区的“泰山人才高地”。强化人才工作创新突破,推进实施“打造国家先进印染技术领域人才特区”“揭榜挂帅引才”“建设人才飞地”等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校地创新合作。鼓励科技型企业与驻泰高校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联合申报、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鼓励驻泰高校与我市企业共建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持续推进与中科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及驻泰高校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交流与合作,加快转化落地。支持山东农业大学国家级双创实践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10.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化工四大支柱产业,提升发展新能源、医药及医疗器械、出版印刷、纺织服装四大优势产业,前瞻布局数字经济等未来产业,加快构建“441X”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行“链长制”,培育壮大13条特色优势重点产业链(集群),一链一策补链延链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用链式思维促进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开展服务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以“441X”现代产业体系为服务重点,着力提升金融、物流、会展等服务功能,壮大软件与信息服务、工业设计、数字创意、科技服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专业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双向赋能”。强化服务业载体建设,大力发展区域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到2023年年底,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达到3个,服务创新中心达到7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2.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持续抓好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培优培强,积极谋划实施一批产业类重点项目,带动优势产业集群规模膨胀、竞争力增强,力争到2023年年底,8个“雁阵形”产业集群规模突破2700亿元、10家领军企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支持新泰市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集聚区,支持肥城市建设泰山锂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新泰市政府、肥城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持续推进技改扩规提级。滚动推进“千项技改、千企转型”,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技改扩规全覆盖,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改投入力度、优化技改投资结构。突出抓好鲁能智能输变电制造基地、瑞福锂业锂盐生产线配套建设等重点新开工技改项目,确保2023年实施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工业技改项目5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4.梯度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实施领航型企业提升培育计划,鼓励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工业领军企业,确保2023年工业50强企业营业收入增幅高于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认真落实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引导企业强化技术提升、改善工艺装备、加强基础管理,力争2023年年内新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省级瞪羚企业10家、省级及以上单项冠军5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双创服务能力。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争取培育一批国家、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带动作用强的双创示范基地,着力打造一批省、市级小微双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6.全面深化数字赋能应用。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场景建设,推动重点产业链企业布局建设特色型、专业型平台,力争打造4个以上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场景。推动5G基站向重点产业园区、行业聚集区域深度覆盖,培育一批5G垂直行业场景应用,全市5G基站达到11000个以上。组织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一批软件高质量发展项目,新认定省级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办牵头负责)

        17.规范“两高”行业发展。坚持“严控两高、优化其他”的原则,落实“四个区分”“五个减量替代”等要求,新上“两高”项目严格执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存量“两高”项目实施分类处置、改造提升,稳妥有序退出低效产能。依托“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推行清单化、动态化、精准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8.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落实“十有两进”要求,加快完善4个省级化工园区设施建设,健全边界封闭系统。落实《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新建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园区内建设。积极引导园区外企业进区入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三、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19.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围绕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要领域,抓好300个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重点项目,突出抓好省级重点项目,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全力破解制约项目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深入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全力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泰安至东平高速公路、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济南至微山高速济南至济宁新机场段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积极推进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S31泰新高速公路徂徕枢纽至新泰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21.加快国省道和村级公路建设。实施G205山深线新泰段、G341黄海线岱岳区范镇至S237章新线燕庄路口西段、S243泰梁线肥城王瓜店街道金槐至肥城水泥厂段、S237章新线路面改造、S246临邹线州城南至汶上界段等国省干线建设养护工程。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新改建农村公路550公里、改造危桥40座,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通行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大清河航道建设,推进兖矿泰安港物流园码头建设,谋划论证京杭运河主航道济宁至东平段“三改二”工程,提升航道通行能力。推动京杭运河东平湖区段航道信息化工程建设,打造航道养护、船舶管理、应急救援、水上交通指挥一体化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23.推进旅游公路和铁路机场建设。实施S103东岳胜境旅游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泰山o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风景道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23年年内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泰安综合保税区等物流园区、厂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泰安阳家泉(徂徕山)、肥城仪阳通用机场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泰山区政府、肥城市政府、泰山管委、徂汶景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快建设现代水网。组织修订《泰安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和《泰安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谋划储备好水库增容、中小河流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抢抓国家、省扩大有效投资机遇,加快推进“引黄入泰”工程,着力抓好肥城市大汶河砖舍拦河闸、尚庄炉水库增容、东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等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激发消费市场潜力。组织开展“惠享泰安消费年”系列活动,结合汽车、家电促消费活动,确保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施餐饮业振兴计划,鼓励发展“深夜食堂”“老字号(非遗)美食街区”等餐饮消费新场景、新业态,举办“中华泰山美食汇”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26.创新电商发展模式。加快培育电商基地,打造电商发展良好生态。持续推进新泰市、肥城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快递服务体系,打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通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27.完善物流网络体系。发挥内河物流、铁路物流、公路物流和多式联运等资源优势,梳理确定20个在建的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和20个在谈的储备项目,积极推进省、市现代物流网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好十大物流企业、十大物流园区“双十”培育工程,坚持供应链创新应用与发展,加快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两业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28.推进能源供给低碳转型。推动煤炭绿色高效开发,2023年煤炭产量稳定在700万吨左右。有序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发展,在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开展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陇电入鲁”、肥城压缩空气储能二期、泰安2×300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华能泰安重型燃机、抽水蓄能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快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泰安-临沂段建设,为能源保障提供“气源”支撑。(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国网泰安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以“三区三线”为刚性约束,编制完成《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完善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保护开发利用格局,科学布局各类功能用地。配套做好详细规划和空间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泰安全域土地整治及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30.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完成国家、省确定的任务目标。扎实开展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质安全保障行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行动,深入推进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探索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三水统筹”治水新思路,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防止未治理修复污染地块开发使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强化生态建设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巩固扩大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成果。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精准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有林场森林质量,力争造林3000亩、森林抚育6000亩、义务植树300万株。(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开展深度节水控水。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巩固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坚持总量和效率“双控”,以行业节水为抓手提升用水效率,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引领夯实超载治理制度基础,提升超载区治理实效。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24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量达到1.43亿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33.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积极推进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探索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社区、园区开展近零碳示范建设,打造泰山、徂徕山等一批标志性零碳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全面推广政策,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全市新增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35.推进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扎实推进泰城水环境“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排查,科学实施泰城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年内,泰城、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排水管网排查率实现100%,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55公里。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覆盖率达到54.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2%以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36.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水平。强化全域垃圾分类,完成分类收集点(站)设施提标升级,提升垃圾分类智能化监管水平,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泰城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5%,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3%以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五、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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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加快推进济泰同城化。积极融入省会经济圈,加快济泰同城化发展,完善跨市域交通通道建设。协同保护泰山区域、黄河流域、大汶河流域生态系统。主动承接济南汽车及零部件、能源装备、精品钢、先进高分子材料等产业,做好济南市人工智能、软件技术与我市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应用。编制上报新泰-钢城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争取2023年年内获批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深入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抢抓国家战略先行先试机遇,争取将我市打造为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积极参与创建黄河流域鲁豫毗邻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领域探索建立区域合作新模式。认真落实《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认真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强力推动100个黄河流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谋划一批跨区域、显示度高、带动性强的项目,积极争取黄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设施提质增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宁阳县、新泰市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创建,高质量建设新泰市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积极建设智慧城市,改造升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事项状态感知、问题发现、趋势预警、办理办结等“一屏展示”。高水平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增加完善提升类改造内容,2023年年内开工改造老旧小区457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实施城市风貌提升行动。做好国家园林城市新一轮复查申报和迎检。加强城市绿地、公游园等园林服务设施维护和养护管理。推进城区绿化景观提档升级,做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三季见花”。实施泰城街角游园改造提升三期项目,新建、改造城市绿道10.2公里,让群众充分享受绿色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41.坚决保障粮食安全。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组织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数量“双提升”。用活用足耕地地力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及最低收购价政策,着力保护和调动县乡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557万亩、257万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42.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种业振兴行动,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围绕“保、育、测、繁、推”关键环节,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抓好新品种培育和推广,推动东平县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促进种业全产业链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43.持续推进“减垄增地”。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典型示范、稳妥推进”的思路,全域推广“减垄增地”,充分深挖粮食生产潜能,打造“成方连片”高产稳产田,力争推广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44.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工程。坚持以工业思维抓农业,积极培育推广泰山特色农产品品牌。持续做大做强肥城桃、泰山茶、泰山板栗等十大优势产业,提升以泰山黄精为代表的“泰山四大名药”和泰山赤灵芝、泰山百合等特色产业规模。围绕现代食品等重点产业链,用全产业链理念谋划食品产业经营发展,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45.强化平台载体建设。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面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土产业名品村等载体建设,构建以强镇为基础、园区为引擎、集群为骨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4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扎实开展集中排查工作,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东平县三大工程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


        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47.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力推进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构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加快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实施一体化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构建形成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一窗”、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在全国旅游景区中率先打造“无证明景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8.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针对制约科技创新的“堵点”“难点”,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49.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更好地发挥国资国企支撑引领作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0.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积极开展央企省企对标专项行动。在率先建成国资在线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实行实时动态监管。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设立基金、申请国债、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制定《加强市属企业低效、无效资产盘活处置工作指导意见》,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深入落实《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健全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1.提升跨境电商发展质效。开展“特色产业+跨境电商”培育行动,举办特色产品贸易对接会,打通跨境电商平台与制造业企业常态化对接渠道。指导重点海外仓企业完善配套服务水平、提升运营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52.推进产业链精准招商。围绕“441X”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进13条重点产业链引进项目。紧盯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全力做好产业招商、合作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商,力争2023年年内引进投资过10亿元项目40个以上,重点产业链项目年度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53.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开展全市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瞪羚企业等优质企业外贸专题培训,推行外贸服务专员制度,帮助企业拓展外销渠道。组织开展优质海外仓路演活动,引导我市优质企业与省市公共海外仓企业合作,实现“抱团出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54.积极融入高能级开放平台。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用好RCEP优惠政策和便利化规则,借助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平台,深化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对外投资合作,推动技术、产品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55.提升开发区承载能力。认真落实《泰安市开发区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抓好开发区考核评价和“一号产业”培育引导工作,力争各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实际使用外资、进出口占全市比重稳步提升。坚持“科学超前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泰安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56.提升外资使用质量。积极参与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山东与世界500强连线等活动,聚焦绿色低碳、数字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吸引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和境外高端人才入驻泰安,着力引进一批制造业补链延链强链外资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在泰设立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支持外资企业将研发设计等环节设在我市,打造产业链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八、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57.实施文明创建工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文明创建活动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构建全面全域全民全程创建格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58.持续深化文明培育。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统筹推进美德泰安和信用泰安建设,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实施军校共建,推进国防教育进校园。改进创新典型选树管理,建立完善典型礼遇关爱机制,深化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泰安好人等典型选树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59.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群众最爱去的宣传文化阵地和志愿服务综合体。建立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打响“泰安小美”志愿服务品牌。围绕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群体、为社会公共需要等“五为”,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60.建设泰山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充分挖掘泰山文化“立足当下、面向未来”的时代价值、现实意义,实施泰山文化传承宣传工程,推出《中华泰山文库》等一批重要文献丛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1.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入研究阐释泰山文化、大汶口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发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文化研究与项目支撑相得益彰的“两创”新路径,加快建设泰山新闻出版小镇、泰山博物院、国际文化大数据(泰山)产业城等一批示范性、标识性项目,推动泰安文化创意产业做大做强,在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新标杆上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2.举办系列展会。继续办好泰山国际登山节等重大节会,争取打造引进一批“国字号”展会、博览会。大力开展文化和旅游推介活动,组织拍摄纪录片《大泰山》,定期举办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用好央视“品牌强国工程”、中国山东文化节等传播平台,不断提升“中华泰山·国泰民安”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3.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巩固壮大主流新闻舆论阵地,实施新闻发布质效提升工程,完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强化泰安日报社、泰安广播电视台等主流阵地建设,实施智慧广电发展行动,加快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构建网络正能量传播体系,深入开展“清朗”等专项行动,深化网络综合治理,提高用网治网水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64.推动文旅融合发展。高水平统筹开发文旅资源,建设串联泰山文化、黄河文化、孔孟文化的重要枢轴。推动文旅产业数字赋能,积极开发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文旅服务,打造“慧游泰山”文旅平台。加快推进“数字三馆”提质工程,发展云展览、云阅读、云视听、云体验,促进供需在“云端”“指尖”对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65.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优质均衡发展促质量提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强镇筑基行动,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省、市、县三级试点分别达到11个、14个、17个。深化集团化办学,发挥教育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校际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高中,引导普通高中科学定位、错位发展。实施“强课提质”行动,构建完善课程体系,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打造优质高效课堂,带动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66.强化教育服务发展能力。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建成市级大型智能仿真实训基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实施高等教育校城融合发展,推进校城学科产业对接、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人才联合引进培养等六大工程,强化优化驻泰高校服务,形成校地互促并进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67.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健全城乡低保准入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机制。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体系。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定年度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有序缩小城乡救助标准差距。(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68.丰富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和免费或低收费集中托养试点。加快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2000张,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实施适老化改造2000户。积极争创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试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69.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以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不断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才入泰安·链通未来”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00场次以上。大力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现上岗3.2万人。加快建设安薪泰山农民工工资支付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欠薪隐患提前发现、及时预警、尽早处置,打响“乐业泰安·安薪泰山”品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70.完善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加快完善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推进市中心医院分院(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医疗救治综合体扩建工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71.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达标率达到100%,推荐标准达标率达到48.8%。(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72.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升级。深入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构建以泰安市中心医院为重点,三级医院为支撑,对标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发展格局。高质量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癌症中心等6大中心。优化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73.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推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聚力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程”,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师承教育模式,推进市、县名中医评选机制改革,建设名中医工作室。加快推动中医药产业升级,发展泰山地产名中药材,做大做强中药工业,推进“中医药+”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中药保健食品、日用品、化妆品、农药、中药制药设备等延伸性产品,打造“泰好药”区域中医药品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十、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

        74.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深化执法监察,持续开展精准执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保持从严执法高压态势。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提高综合减灾救灾能力,狠抓森林防灭火,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提升防震减灾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负责)

        75.筑牢食药安全底线。强化食品全过程安全监管,加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监管,以食品、药品、疫苗安全为重点,构建全域覆盖、全面协同的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76.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对重点风险区域、重点风险企业的定点监测力度,着力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科学监管,强化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突出区域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一、组织实施

        7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加强对先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发挥主体作用,创新机制,细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78.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要求,建立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确保重大政策落细、重点任务落实、重大项目落地。建立问题发现、协调、解决、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9.强化督导检查。构建监测、评估、督查、考核闭环工作链条,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加大工作推动力度,积极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泰安经验、泰安做法。对推动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在资金、用地、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80.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泰安日报、泰安广播电视台等省市级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加强对工作中亮点做法、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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