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3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会议内容 |
会议时间:7月27日
会议议题: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听取《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草案)》等八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内容:
7月27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听取《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草案)》等八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站位、强化举措,坚决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尽快扭转被动局面。要深入排查整治隐患,确保每一项检查整治活动都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切忌被动应付,搞形式主义,确保问题隐患全部发现、全面整改。要盯紧抓牢汛期安全,充分认清做好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聚焦“超标准洪水防御、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灾害防御”等重点工作,紧盯东平湖、大汶河、大中型水库等重点工程,加强气象预警预报,强化会商研判,超前做好防汛防范应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度汛。要全面压实安全责任,仔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强化大局意识,对于职能交叉的领域坚持宁可向前一步交叉重叠,决不能后退半步形成空档,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
会议指出,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八个关键环节,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构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1+X”制度体系,是健全我市“三重一大”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八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提报工作,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研究等法定程序,确保实现高质量决策目标。市司法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将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确保及时发现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会议还听取研究了《泰安市开发区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讨论稿)等事项。
新闻报道:http://tv.1545ts.com/make/taianxinwen/131515.html
会议议题解读:【第12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解读】关于《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政策解读
列席情况:律师代表陶成军,利益相关方代表冯绍军、公红军,泰安日报社、泰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列席会议。
会议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