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5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为加快推进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重特大灾害事故应对处置水平,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安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问:《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专门强调,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为我们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1年10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1〕114号),为我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提供了依据。近年来,泰安市积极推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多措并举,不断规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目前已建成9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涵盖防汛、危化、矿山等领域,不断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全面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水平。
问:《办法》中明确建立的13支队伍目前的建设推进情况如何?
目前我市已经成立泰安应急救援支队、市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市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市森林防灭火专业应急救援队、市防汛专业应急救援队、市公共设施抢修专业应急救援支队、市路桥抢通专业应急救援队、市地震和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市石油燃气管道专业应急救援队,其中市防汛专业应急救援队、市石油燃气管道专业应急救援队两支队伍已经列入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序列,市供电抢修专业应急救援队、市建筑工程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市气象灾害监测专业应急救援队、市卫生医疗专业应急救援队四支队伍的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问: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如何管理?
市应急局应当加强对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运行、管理的指导监督,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培养、装备建设、预案演练、专家指导、救援员注册登记等提供支撑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以及日常管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应急响应制度、应急演练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应具有所属行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从业经历,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应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热爱应急救援事业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救援技能。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2〕4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