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市物价局就政务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作如下承诺:
1.简政放权。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和省物价局价格、收费政策规定,行使好市级政府定价权,不越权干预县市区行政权力和企业价格自主定价权。
2.政务公开。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十公开”要求,将设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程序等,在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办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一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等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4.提速增效。在现行基础上,将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压缩30%以上,所有事项按照“全省最快、全国领先”的要求,在承诺时限内限时办结。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以及省授权市级政府审批的收费标准审批,不需要成本监审、不需要召开听证会的,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批复;价格争议调解服务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案件最长不超过60日。价格鉴证援助服务事项,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书面决定,告知申请人。价格举报(投诉)受理事项,自收到举报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或者转办;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
5.服务纪律。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杜绝让办事群众多头跑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6.优化发展环境。采取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措施,对泰城旅游景区景点、主要街道实行网格化监管,划分区域、固定人员、明确责任,经营者明码标价率达到90%以上;在主要媒体发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印制成册发放给企业,依法查处向企业、群众乱收费行为。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6991946 监督投诉电话:6991118
单 位:市物价局 承诺人:段爱华
市物价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承诺表
序 号 | 事项名称 | 承诺办理时限 | 备 注 |
1 | 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以及省授权市级政府审批的收费标准审批 | 不需要成本监审、不召开听证会的,在收到申请后 7个工作日内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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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价格举报(投诉)受理 | 收到举报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或者转办;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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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价格鉴证援助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书面决定,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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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价格争议调解 |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结束,特殊案件最长 不超过6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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