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补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公告(第21号)
发布日期:2023-03-2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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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补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公告
(第21号)
邵四华因个人原因遗失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经邵四华(身份证号3709**********5714)本人申请,对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作业,代号:T,复审期:2021年3月—2025年3月)予以补办,原证件作废。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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