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精准融合构建“行政复议+”工作体系实施方案》,出台12项措施,融合执法监督、非诉调解、法律供给、党建统领四个方面,精准锚定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两方主体的法律需求,整合业务资源优势,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切实将“复议为民”落地落实,努力构建具有泰安特色的“行政复议+”工作体系。
“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坚持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双向发力,将行政复议作为启动行政执法精准监督的切入点,通过监督复议决定履行、典型案例通报、纳入市委巡察和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等方式,推动实现行政复议“穿透式”监督,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非诉调解”:坚持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建立行政争议共享调解工作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审前和解中心的作用,建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行政争议解决体系,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效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有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行政复议+法律供给”:坚持“能动复议”,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被申请人统筹调配公职律师,充实行政复议机构办案力量,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水平。
“行政复议+党建统领”: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践行“复议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在行政争议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推行“行政复议+”工作体系,泰安市主动引导行政争议优先进入行政复议渠道化解。截至目前,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31件,超出法院同期一审受案数量的19.21%,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突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