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支持帮助下,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聚焦发展改革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力量,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创建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取得新成效。一是全面强化党对法治工作的统领。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委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我委法治机关建设事项,协调推进落地落实。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部署各项法治工作,制定《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就全委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8方面21项具体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科室,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重大法律多次学、新出法律迅速学、相关法律重点学,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确保委领导“述法”全覆盖,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守法用法。今年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9次。同时,压实各科室(单位)主体责任,拓展贯彻深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持续营造浓厚普法宣传氛围。编制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八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普法内容、重点任务等,研究贯彻具体措施,落实落细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执法科室(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方式、载体阵地和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
(二)坚持守正创新,在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泰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市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决策规则,在出台重要文件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发布和清理等制度,全委依法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公开率达到100%。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存量文件,注重审查增量文件,从源头打破行政性垄断。二是着力提升行政监管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制约。制定《泰安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处罚尺度标准,明确不罚免罚事项备案清单,推进柔性执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内部抽查计划及联合抽查计划方案,牵头组织双随机抽查8次、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检查项目(企业)37个。扎实推动“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率、监管数据覆盖率、监管行为录入及时率达到100%。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参与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依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认定标准和判断因素,切实增强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四是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泰安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法律顾问聘请的方式和程序,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合同签订等做出决定或出台之前均咨询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备案,推进公职律师制度落实。
(三)坚持为民导向,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做出新贡献。一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隐性壁垒处置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扎实开展三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及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坚决杜绝“单外有单”现象,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落实。二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诚信政府、诚信机关,全面开展政府机构失信行为专项清理活动,严防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持续深化“信用预警+信用修复”新模式,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为737家企业修复信用962条。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工作简报》第16期刊发了《泰安市以“信用+”工程助推法治建设》,我市信用赋能法治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三是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收费。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费,规范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经营服务收费,不合理收费全部取消。调整泰城出租车运价,严格落实前期调研、成本调查、制定初步方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听证会、集体研究决定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决策过程结果完全公开。四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开标”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取得新突破,创新开发“资信标同步推送公示系统”。今年以来共对2021年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项目等5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有效促进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提升。五是有效应对化解社会矛盾。做好12345、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通过建立“谁执法、谁应诉”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相关执法科室应诉的主体责任和庭审旁听制度,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制度。引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答辩和行政应诉,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
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工程,我委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诸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继续加强领导、精准施策、高效落实。
二、2023年主要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立足部门职能,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建统领,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坚持依法决策,健全完善委内重大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坚持依法用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法律功底和法律素养,落实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细化执法检查要素项、检查内容;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培训,狠抓学深悟透做实、真学真信真用,鼓励干部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加快法治人才培养,完善法治队伍结构,结合岗位需要选强配优法律人才;加强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体,灵活多样开展法治宣传,使普法内容更加深入人心。深化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贡献发改力量。